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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18-45岁标准治疗失败的三阴性乳腺癌(TNBC)多线II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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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方案:
静脉输注,每3周一次,剂量按体重计算(如2.4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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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地区:
南昌、上海、成都、南京、济南、石家庄、广州、太原、西安、呼和浩特、南宁、武汉等
江西等地开展乳腺癌临床试验,现招募受试者,补助待公布。
项目摘要
在研药物:静脉输注,每3周一次,剂量按体重计算(如2.4mg/kg) 适应症:乳腺癌 年龄范围:18~70周岁 BMI 范围:BMI 18~28 研究中心:南昌、上海、成都、南京、济南、石家庄、广州、太原、西安、呼和浩特、南宁、武汉、福州、昆明、沈阳、长春、海口、杭州、合肥、兰州、长沙、郑州、重庆、哈尔滨
研究背景与作用机制
本研究涉及的靶点:PD-1(程序性死亡受体 1(及其配体 PD-L1))。肿瘤细胞通过 PD-L1 与 T 细胞表面的 PD-1 结合,抑制 T 细胞活化,形成免疫逃逸;PD-1/PD-L1 抑制剂阻断这一结合,让 T 细胞恢复对肿瘤的识别与杀伤能力。
乳腺癌是女性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分子分型对治疗决策的影响很大。
从治疗演进看,HR+/HER2- 常用内分泌联合 CDK4/6 抑制剂;HER2 阳性可用单抗、ADC;三阴性在探索 TROP2、免疫等方向。
研究方案
本研究的关键信息:分期、适应症、方案要求与研究中心,如下。
研究分期
II期
适应症
标准治疗失败的三阴性乳腺癌(TNBC)多线
作用机制
HLX43的作用机制包括:其抗体部分与肿瘤细胞表面的PD-L1结合,既阻断PD-1/PD-L1通路,部分恢复T细胞抗肿瘤免疫,又通过受体介导的内吞作用进入细胞,释放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导致DNA损伤和细胞凋亡。此外,ADC的旁观者效应可能对周围PD-L1阴性肿瘤细胞产生杀伤作用,增强抗肿瘤活性。该双重机制(免疫调节+化疗毒性)旨在克服TNBC的耐药性,提高疗效。
给药方案
静脉输注,每3周一次,剂量按体重计算(如2.4mg/kg)
入选标准
- 受试者入选本研究需满足以下所有标准:
- 试验前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自愿参加该试验,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 签署 ICF时年龄≥ 18周岁且≤75周岁,性别不限;
- 经组织病理学确诊的 TNBC[雌激素受体(ER)、孕激素受体(PR)和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 2(HER2)均为阴性]:
- 第一阶段:既往接受过一线标准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不可手术或转移性 TNBC受试者。
- 第二阶段:既往未接受过针对局部晚期不可手术或转移性 TNBC的系统性治疗的受试者(允许既往针对转移部位的局部放疗;允许既往新辅助和/或辅助治疗,但须治疗结束时间距首次出现复发/转移间隔≥6个月)。
- 随机前 4周内,根据 RECIST 1.1疗效评价标准,至少具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 注:可测量靶病灶不能选自既往放疗部位或脑部病灶。如果既往放疗部位的可测量病灶是唯一一个可选靶病灶,需有显示放疗完成后该病灶明显进展的前后影像学证据。
- 受试者同意提供满足检测需求的存档肿瘤组织标本(最近一次手术或活检,最好 2年内)或同意进行活检采集肿瘤组织以进行 PD-L1表达检测;
- 注:受试者需提供诊断为恶性肿瘤时或之后,最近一次手术或活检,采集于非放疗部位,经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处理的肿瘤样本(石蜡块或未染色切片,需符合检测的质控标准)及上述标本的相关病理报告。
-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须与既往重大外科手术、医疗器械治疗、局部放疗(骨病灶的姑息性放疗除外)、细胞毒性化疗、免疫治疗间隔至少 3周或药物的 5个半衰期,以短者为准;与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治疗或小手术间隔至少 1周;且治疗引起的 AE恢复至 CTCAE v6.0 ≤1级(2级外周神经毒性及脱发除外);
- 随机前一周,ECOG体力评分 0-1分;
- 预期生存期超过 3个月;
- 随机前 1周内实验室检查证实有充分的器官功能(在随机前 2周内,未接受如输血、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等治疗):
- ||血液系统|血液系统||
- ||---|---|---|---|
- ||嗜中性粒细胞(ANC)|1.5×109/L~ 9.5×109/L||
- ||血小板(PLT)|≥80×109/L||
- ||血红蛋白(Hb)|≥90g/L||
- ||淋巴细胞(LYM)|≥0.8×109/L||
- ||肝功能|肝功能||
- ||总胆红素(TBIL)|≤1.5×正常值上限(ULN)||
- ||谷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ULN(肝转移患者 ≤ 5×ULN)||
-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肝转移患者 ≤ 5×ULN)||
- ||白蛋白|≥30g/L||
- ||肾功能|肾功能||
- ||肌酐(Cr)|肌酐清除率需 ≥50ml/分钟(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 ||凝血功能|凝血功能||
-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 ||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
- 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及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至少 6个月内至少采用 1种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进行避孕;育龄期的女性受试者在入选前 7天内的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
- 受试者若符合以下任何一条标准,则不能入选本研究:
- 既往接受过靶向拓扑异构酶Ⅰ的任何药物治疗,包括化疗、ADC药物;
- 随机前 2年内任何第二种恶性肿瘤的病史,但接受根治性治疗的早期恶性肿瘤除外(原位癌或Ⅰ期肿瘤),如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宫颈癌原位癌、局限性前列腺癌、乳腺原位导管癌、甲状腺乳头状癌;
- 既往曾在免疫治疗中出现≥3级的免疫相关不良事件;
- 存在不可控的、需要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
- 存在脊髓压迫或临床活动性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指未经治疗或有症状的转移,或需要皮质类固醇或抗惊厥药物治疗以控制相关症状的转移)、癌性脑膜炎。既往接受过针对脑转移治疗(如全脑放疗或脑立体定向放疗)的受试者可以参加研究,前提是临床稳定至少 4周,没有脑转移进展的影像学证据;
- 既往和目前有肺部疾病并发导致的临床严重肺损害,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基础肺部疾病(如首次给药前 3个月内的肺栓塞、严重哮喘、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限制性肺疾病、间质性肺炎、尘肺、药物相关肺炎)或任何可能累及肺部的自身免疫、结缔组织或炎性疾病(即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结节病等),或既往全肺切除术等可能会干扰可疑的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和处理的受试者;6个月以内有放射性肺炎的受试者;
- 受试者存在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脑血管临床症状或疾病,包括但不限于:(1)NYHA II级以上心力衰竭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2)不稳定型心绞痛;(3)6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或脑血管意外(除外腔隙性脑梗塞、轻微脑缺血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4)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包括 QTc间期≥ 470 ms)(QTc间期以Fridericia公式计算);(5)控制不佳的高血压(积极治疗后,收缩压>15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
- 随机前 2周内存在需要静脉注射抗生素治疗的活动性全身感染性疾病;
- 随机前2周内使用过 CYP2D6或 CYP3A的中等或强效抑制剂、诱导剂;
- 随机前 2周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皮质类固醇(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皮质类固醇治疗;在使用造影剂等情况下短期使用皮质类固醇进行预防治疗;
- 存在已知活动性或可疑自身免疫病。但允许患有自身免疫相关甲状腺功能减退且接受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的患者参与研究;允许接受胰岛素治疗的经控制的 1型糖尿病患者参与研究;
- 随机前 4周内接种过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
- 已知受试者既往对大分子蛋白制剂/单克隆抗体产生过过敏反应,或对试验药物制剂成分过敏;
-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
-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 活动性 HBV或 HCV感染者或 HBV/HCV合并感染者;
- 注:筛选期 HBsAg或 HBcAb检查呈阳性的患者,需进一步行 HBV-DNA检查,如检测结果提示< 500 IU/mL,< 2500 copies/mL,或< ULN方可入组。可检测出 HBV-DNA的患者须同意在试验过程中接受抗 HBV核苷(酸)类似物治疗。
- HCV抗体检查呈阳性的患者,需进一步行 HCV-RNA检查,如检测结果提示< ULN方可入组。
- 排除 HBV/HCV合并感染的患者(HBsAg或 HBcAb检查呈阳性,合并HCV抗体检查呈阳性)。
-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研究中心
南昌、上海、成都、南京、济南、石家庄、广州、太原、西安、呼和浩特、南宁、武汉等(计划入组约 480 人)
方案编号
HLX43-BC202
请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工作人员联系确认。
项目方发布原文
HLX43:一种在研的创新型 PD-L1 抗体偶联药物 (ADC)
常见问题
要花自己的钱吗?
研究用药与相关检查由项目方承担,另按方案安排营养费与交通补贴。具体以知情同意书为准。
招哪类患者?
标准治疗失败的三阴性乳腺癌(TNBC)多线的患者。
临床试验分几期?
II期。
是长期招吗?
长期招募,额满为止。
去哪些医院?
全国多中心,具体医院以工作人员确认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