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药联合化疗结直肠癌一线II期

正在招募
  • 适用人群: 18-45岁晚期初治结直肠癌II期
  • 用药方案: 试验药物联合化疗,静脉输注,每2或3周一次
  • 开展地区: 西安、济南、长春、广州、合肥、福州、杭州、上海、沈阳、南京、武汉、哈尔滨等

陕西等地开展结直肠癌临床试验,现招募受试者,补助待公布。

项目摘要

适应症:结直肠癌 年龄范围:18~70周岁 BMI 范围:BMI 18~28 研究中心:西安、济南、长春、广州、合肥、福州、杭州、上海、沈阳、南京、武汉、哈尔滨、北京

研究背景与作用机制

结直肠癌是常见的消化道恶性肿瘤,早期可通过筛查发现。
从治疗演进看,RAS 野生型患者可用抗 EGFR 单抗,MSI-H/dMMR 患者免疫治疗获益较明显;后线也有新靶点药物。

研究方案

本研究的关键信息:分期、适应症、方案要求与研究中心,如下。

研究分期

II期

适应症

晚期初治结直肠癌

作用机制

试验药物可能通过抑制肿瘤细胞增殖信号通路(如Wnt通路)或调节肿瘤微环境来增强化疗疗效。对于MSS/pMMR型结直肠癌,药物可能通过靶向DKK1等分子激活抗肿瘤免疫应答,或通过其他机制克服免疫抑制。具体靶点和通路尚需根据药物名称和临床前数据确认。

入选标准

  1. 在签署同意书时年龄为 18至 75岁(包含 18和 75岁)的受试者,男女均可;
  2.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结肠腺癌或直肠腺癌,按照第 8版 AJCC结直肠癌 TNM分期为 IV期,MSS/pMMR(须提供合格的经当地实验室检测为 MSS或 pMMR的报告);
  3. 🟥队列 1-3:既往未接受过任何针对晚期疾病的系统抗肿瘤治疗,对于接受过新辅助或辅助系统治疗的患者,末次治疗至复发或进展需超过 12个月;
  4. 🟥队列 4: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晚期结直肠癌患者。
  5. 入组前需提供当地医院出具的 RAS/RAF检查报告,对于部分无法提供合格检查报告的患者,经研究者与申办方讨论同意后也可入组。
  6.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为 0或 1分;
  7. 预计生存期≥12周;
  8. 根据 RECIST v1.1评估标准,至少有 1个可测量病灶;
  9. 良好的器官功能:
  10. | 系统器官|实验室值|
  11. | ---|---|
  12. | 血液学(首次研究给药前 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血液制品或集落刺激因子)||
  13. | 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14. | 血小板计数|≥90×109/L|
  15. | 血红蛋白|≥90 g/L|
  16. | 肾功能|肾功能|
  17. | 血清肌酐或|≤1.5倍正常值上限(ULN)|
  18. | 参考 Cockcroft-Galut公式肌酐清除率|≥50 ml/min|
  19. | 尿蛋白|尿蛋白<2+(若尿蛋白≥2+,应进行24小时尿蛋白定|
  20. | 尿蛋白|量,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 g者可以入组)。|
  21. | 肝功能|肝功能|
  22. | 总胆红素|≤1.5倍 ULN或
    ≤3倍 ULN(已知患 Gilbert病的患者)|
  23.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倍 ULN(无肝转移)或≤5倍 ULN(如肝癌或存在肝转移)|
  24. | 碱性磷酸酶(ALP)|≤3倍 ULN(无肝及骨转移)或
    ≤5倍 ULN(如肝癌或存在肝或骨转移)|
  25. | 白蛋白|≥25 g/L|
  26. | 凝血功能|凝血功能|
  27. | 国际标准化值(INR)或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倍 ULN|
  28.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或男性受试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至末次用药结束后 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与其伴侣一起采取高效避孕措施;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WOCBP)在首次用药前 7天内血清妊娠试验必须是阴性,且为非哺乳期(具体避孕措施以及 WOCBP定义见第 10.3节);
  29. 患者自愿参加,充分知情同意,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ICF),且依从性好。

排除标准

  1. 既往接受过 PD-1、细胞程序性死亡配体 1(PD-L1)抑制剂、CTLA-4抑制剂等在内的免疫治疗;或既往接受过 DKK1抑制剂治疗(仅限队列 2受试者);
  2. 首次给药前接受过以下药物或治疗:
  3. a)首次给药前 28天内行过大手术、放疗(针对局部骨/脑病灶姑息放疗,允许首次用药前 14天内完成即可),开始研究治疗前 7天内,进行了粗针穿刺活检或其他小手术,不包括血管输液装置的放置;
  4. b)首次用药前 14天内使用过阿司匹林(≥325 mg/天)、氯吡格雷(≥75 mg/天)等抗血小板治疗,或以治疗为目的的抗凝治疗;
  5. c)首次给药前 2周内使用过持续 1周以上皮质类固醇(每天>10 mg泼尼松或等效剂量)或其它免疫抑制剂进行系统治疗的患者,允许吸入或局部使用类固醇或≤10 mg/日全身性泼尼松及相当用量同类药物治疗;
  6. d)首次给药前 28天内接种过任何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预计研究期间需要接种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仅限于联合治疗研究的患者);
  7. 既往抗肿瘤治疗毒性未恢复至≤CTCAE v5.0规定的 1级或者入组/排除标准规定的水平,以下情况除外:经研究者判断控制良好且不影响患者使用研究药物的安全性及依从性的相关毒性,经与申办方确认,可以筛选;
  8. 首次用药前 6个月内有消化道穿孔、瘘管、腹腔脓肿和消化系统溃疡性疾病或病史(研究者评估溃疡病情稳定可考虑纳入);
  9. 存在有临床症状、需要反复处理(穿刺或引流等)的胸腔积液、腹腔积液或心包积液;
  10. 存在间质性肺病病史或既往有非感染性肺炎病史且接受过皮质类固醇治疗,或筛选期影像学显示存在活动性肺炎证据;
  11. 存在严重、未愈合或裂开的伤口、活动性溃疡或未经治疗的骨折(经研究者评估无需临床干预的陈旧性骨折除外);
  12. 具有明显出血倾向或严重凝血功能障碍证据:
  13. a)在入组前 6个月内有消化道出血病史,或具有明确的胃肠道出血倾向(包括有出血危险的重度食管-胃底静脉曲张、有局部活动性消化道溃疡病灶以及持续大便潜血阳性);
  14. b)首次用药前 28天内出现任何原因的临床显著的咯血或肿瘤出血;
  15. c)筛选期影像学显示肿瘤包绕重要血管或存在明显坏死、空洞,且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引起出血风险;
  16. 存在药物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50 mmHg和/或舒张压>100 mmHg),或具有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病史;
  17.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首次研究给药前 6个月内出现过心肌梗死、严重/不稳定型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2级)、有临床意义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且需要药物干预、需要手术修复的主动脉瘤、任何动脉血栓/栓塞事件、3级及以上(CTCAE v5.0)静脉血栓/栓塞事件、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血管意外;心脏彩超检查左室射血分数(LVEF)<50%。校正的 QT间期(QTc)>480 ms(使用 Fridericia方法计算,若 QTc异常,可间隔 2分钟连续检测 3次,取其平均值)。
  18. 存在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如果既往接受过放疗或者手术等,首次用药前 4周内影像学检查提示脑转移稳定且无加重或新发神经系统症状,首次用药前两周已经停用激素治疗,允许筛选;对于存在脑膜转移和脑干转移的情况,不管治疗与否均不允许筛选;
  19. 首次研究给药前 28天内发生过严重感染(CTCAE v5.0>2级),如需要住院治疗的严重肺炎、菌血症、感染合并症等;或首次研究给药前 2周内发生过需要系统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发生原因不明发热>38.5℃(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因肿瘤产生的发热可以入组);
  20. 存在活动性结核、乙型肝炎(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 HBV DNA高于 1000拷贝/ml或 200 IU/ml)、丙型肝炎(丙肝抗体[HCVAb]阳性且 HCV RNA高于研究中心检测下限);
  21.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测阳性,或已知异体器官移植或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22. 首次用药前 2年内存在需要全身治疗(如使用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药物)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全身性红斑狼疮、多发性硬化症、类风湿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血管炎等。但仅使用激素替代疗法可控制的甲状腺、肾上腺或垂体功能减退、Ⅰ型糖尿病,无需系统治疗的银屑病或白癜风,已痊愈的童年时代哮喘/过敏,允许筛选;
  23. 有另一种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但研究干预首次给药前接受过根治性治疗且无已知活动性疾病(超过 5年)及潜在复发风险较低的恶性肿瘤(如已接受潜在治愈性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皮肤鳞状细胞癌)除外;
  24. 存在其他严重的身体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检查异常等,可能增加参与研究的风险,影响治疗依从性,或干扰研究结果,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患者。

研究中心

西安、济南、长春、广州、合肥、福州、杭州、上海、沈阳、南京、武汉、哈尔滨等(计划入组约 260 人)

方案编号

JS207-007

请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工作人员联系确认。

项目方发布原文

试验药物为一种针对晚期结直肠癌的靶向治疗药物,可能为小分子或单抗类药物。根据试验设计,药物与化疗联合用于MSS/pMMR型晚期初治结直肠癌患者,该类型患者对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单药治疗反应有限,因此试验药物可能靶向肿瘤微环境或信号通路,如DKK1(队列2)或其他免疫调节靶点。具体机制需结合更多信息。

常见问题

要花自己的钱吗?

研究用药与相关检查由项目方承担,另按方案安排营养费与交通补贴。具体以知情同意书为准。

招哪类患者?

晚期初治结直肠癌的患者。

临床试验分几期?

II期。

是长期招吗?

长期招募,额满为止。

去哪些医院?

全国多中心,具体医院以工作人员确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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